
清明节即将到来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。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和提醒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1.放假离校时间为本周四(4月3日)下午15:40,当日17:30之前在校学生全部离校。
2.4月6日下午13:00以后住校生返校,晚上学生照常晚自习;4月7日(星期一)正常上课。
二、假期温馨提示
(一)交通安全
遵守交通规则: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,出行时,无论步行、骑车还是乘车,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。不闯红灯,不逆行,不横穿马路,走人行道或斑马线。
注意交通工具安全: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要等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,不乘坐无牌无证、超载超员的车辆。骑自行车或电动车时,要佩戴好安全头盔,控制车速,避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。
自驾出行注意事项:如果家长自驾出行,要提前检查车辆状况,确保车辆安全。驾驶过程中,不酒驾、不疲劳驾驶,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。

(二)防火安全
文明祭扫:清明节期间,提倡文明祭扫,尽量避免使用明火。如果需要烧纸、焚香等,要在指定区域进行,并确保火源完全熄灭后才能离开。
森林防火:外出踏青时,不要在林区或林缘地带吸烟、野炊、烧烤等,避免引发森林火灾。一旦发现火情,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。
家庭防火:离家前,要检查电器、燃气等设备是否关闭,确保家庭用电用气安全。不要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
(三)防溺水安全
随着近期气温逐步回升,溺水事故的风险也在显著加大。在此,特别提醒各位家长,务必进一步增强监护意识,将防溺水安全知识传递给孩子,假期中,不要私自到江河、湖泊、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、嬉戏。引导他们严格做到“六不准”:
1.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
2.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3.不准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游泳;
4.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5.不准前往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6.不熟悉水性的孩子,不准擅自下水施救。

(四)严防春季传染病
春季是流感、水痘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,加之清明假期人员流动频繁,聚集性活动增多,而春夏季本身又是流行病肆虐的时段。在此,呼吁各位家长引导孩子,一起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。日常生活中,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,做好个人防护;督促孩子积极锻炼身体,增强自身体质,抵御病毒侵害。此外,还要叮嘱孩子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与饮食卫生,切勿购买食用过期或变质食物。

(五)网络安全
文明上网:合理安排上网时间,不沉迷于网络游戏。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,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。
防范网络诈骗:不轻信网络上的中奖信息、兼职刷单等诈骗手段。不随意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号、密码等重要信息。

